我國污泥處置現狀堪憂,完善處置較少 |
http://www.chinaenvironment.com 2013-11-12 中國環保網 |
中國環境報記者 劉秀鳳 綜合報道 不能再把污泥作為一種潛在的、可以暫時過渡的問題,而應該作為國家一個節能減排硬指標,和“十一五”期間的污水處理COD減排指標一起并列,將其變成國家行為,切實加大力度。 填埋肯定比亂扔好,但是得找到場地;焚燒肯定比填埋好,但得治理好煙氣;農用比焚燒好,但得嚴格管理。 污泥處理處置問題長期以來是政府職能部門和技術界集體缺位和失職造成的。我們沒有把污泥處理作為污水處理的一個*環節,現在需要補課。 編者按 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提出,到201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要達到70%左右。這個目標相對之前有所下調,但專家認為,以目前的政策落實情況判斷,仍難以完成。此前,《“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市城市達到70%,縣城及重點鎮達到30%。 隨著污水處理率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增長迅速,但污泥處理處置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為什么我國污泥處置之路如此坎坷?實現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的技術路線該如何選擇?破解污泥處理處置難題,還需要哪些方面的努力?本版將綜合業內專家觀點,探討污泥處置的解決之道。 現在,我國污水處理能力已經達到1.4億噸/日,但在污泥處理處置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惑,在技術抉擇、工程實施方面進展遲緩。 我國的污泥處置之路走得很不平坦,污泥產量一直在增加,污泥處理處置能力也在增加,但這兩個“增加”的幅度不一樣。所以,我國現在的污泥處置總體狀況相對來說更差了。大部分污泥都稱不上妥善處置,只是簡單地棄置和堆埋,這都會造成二次污染,嚴重影響環境治理效果。 北京、上海等城市大概有50多座有污泥消化設施,但只有十幾座在運行。在污泥消化過程中,國內存在一些技術上的問題,但zui主要的還是實踐經驗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夠、運作方式有所欠缺。 在國外,污泥處理的趨勢還是回歸土地,填埋的份額很少。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污泥的土地應用只有30%,2005年已經達到66%。所以,國外污泥處理處置中,消化是普遍的,填埋正被逐漸禁止,焚燒在逐漸減少,而在消化技術上,熱干化和堆肥是主要技術路線。 我國的情況正好相反,2009年,我國污泥填埋比例約為52%,其他的不足30%。雖然這幾年無害化處置技術有所發展,但污泥總量增加了,填埋比例已經達到62%,其他的不足20%。這說明,目前我國污泥處理處置是遲緩的,與污水處理的進展是不匹配的。 污泥處置不到位,是不是資金問題?實際上,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資金需求,相對污水處理整體投資來說是有限的,關鍵是運行費用讓一些地方政府力不從心。 對我國的污泥處理處置工作,有以下建議: *,提高對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認識。不能再把污泥作為一種潛在的、可以暫時過渡的問題,而應該作為一個國家的節能減排硬指標,和“十一五”期間的污水處理COD減排指標一起并列,將其變成國家行為,切實加大力度; 第二,完善管理政策、法規,污泥處理處置牽扯到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 第三,制定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污水處理規劃和污泥要規劃一體、建設一體,不能只建污水處理廠而拋開污泥處置?,F在很多省市沒有相關規劃,如果沒有污泥設施建設規劃,選址將是個難題; 第四,污泥處理必須與污水處理同步實施。未來在“十二五”后期和“十三五”期間,大概還要建幾千座污水處理廠,如果沒有污泥處置工程就不應該批; 第五,抓緊落實污泥運行費用,建議購買公共服務,解決運行費用不足的問題。在具體技術路線上,建議優先選擇污泥消化,也可以考慮生物干化、熱干化工藝,在一定階段內可發展一些和熱電、水泥、建材開展的協同處置,但這只是短期行為,長期行為應該還在污泥消化這個體系中。 厭氧消化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一項非常成熟的技術,大型消化池在國內已經得到普遍使用。城市污泥在厭氧消化生產沼氣方面有很大潛力,但實際運行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國家提出了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的理念,但厭氧消化領域的公司還沒有真正進入這個市場。破解這個困局,就需要讓有能力的公司迅速進入市場,按照工業化的方式處理處置城市污泥。 好氧發酵在早期是比較粗放的一種方式,現在已經基本實現了工程大型化、設備國產化、控制智能化和污泥穩定化。同時,國家有關政策也鼓勵對污泥進行土地利用,為這種方式的發展提供了機遇。 但是,我國與歐美的國情不同,怎么把好氧發酵的堆肥運到田里去是需要考慮的問題。污泥在好氧發酵之后變成肥料,到肥料被土地利用,中間要經過污泥儲存、中轉、分散等很長的物流鏈,如果沒有這個物流鏈,污泥土地利用就是一句空話。也就是說,搞城市污泥的人還要更多地涉足農業,更多地考慮物流鏈,才能把產業鏈延伸,從而將污泥土地利用這條技術路線打通。 因此,在污泥處理處置上提倡系統解決方案,利用政府采購來拉動市場,是非常好的例子?!冻擎偽鬯幚韽S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中明確,鼓勵符合標準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園林綠化,并列入政府采購名錄。但是這條政策目前并沒有用足,政府應該從需求方面來促進市場的形成。 總之,污泥處理處置問題長期以來是政府職能部門和技術界集體缺位和失職造成的。污泥處理包括污泥的減量化、穩定化和無害化,這應該是在污水處理廠建設中完成的任務,但我們沒有把污泥處理作為污水處理的一個*環節,現在需要補課。 填埋的主要問題是碳排放和土地資源少。有機物被埋在地下,會產生大量甲烷氣體,碳排放量增加迅速。由此產生的甲烷可以收集,但理論上只能回收40%?,F在,土地資源非常少,城市污泥可能需要運輸到百公里之外才能找到填埋場地,運輸距離太長。 污泥中含有有機物、無機營養物質,但也有病原體、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等,能否去弊興利、實現資源利用?西方大量研究和實踐證明,答案是肯定的,但這是以細致工作為基礎的。歐盟環境委員會的污泥專欄中明確提到,污泥是好東西,但是有風險,需要在控制風險之后,讓它回到土地。 雖然*認可污泥進行農業利用,但也有很多反對聲音。因此,歐美國家針對污泥的農業利用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嚴格的標準規范。比如,早在1986年,歐盟就制定了《污泥農用標準》(86/278/EEC),對相關問題做出嚴格規定,比如使用污泥后的土地在什么時候不能種蔬菜、什么時候不能收獲等。相比之下,我國對中間環節的標準規范、細節研究太少,相應的管理監督不到位,因此不能輕易地說讓污泥進行農業利用。 2007年~2010年,歐盟組織力量評估“278”的規程。評價結果是,自污泥進入土地的規程實施以來,沒有科學文獻證明農業導致的環境風險或者健康風險。2011年,歐盟提出兩個寬嚴不同的污泥土地利用方案,現在還在征求意見過程中。他們計劃今年發布新的污泥標準,其中規定了詳細的標準限值、監測頻率等內容。 美國的503法案于1993年頒布,并在2001年和2007年兩次修正,對重金屬相關指標進行了嚴格規定。因為國內反對聲音比較大,美國組織化學、毒理專家評估了503法案,zui后結論認為,沒有科學依據證明這一法案沒有保護公眾健康,建議EPA應該定期跟蹤、監測、評價有機化學污染物和病原體。根據這個評價,EPA從2005年起,每隔兩年對污泥土地利用進行一次系統評估,涉及指標包括重金屬、無機離子、持續性有機物、藥品及人工護理品等。也就是說,美國一方面鼓勵污泥回到土地,同時毫不猶豫地加大監管力度。 總而言之,農業利用是污泥處理處置的途徑,在嚴格處理的基礎上,通過科學評價、跟蹤和監管,可以實現利用資源、控制風險,興利趨弊。這是一個生態的、可持續可循環的好事,但很麻煩,需要認真去做。 另一種處置方式是焚燒。污泥焚燒不是一個壞東西,但問題比較多,反對聲音也非常大。我認為,焚燒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在沒有建立起規范化的污泥農用技術體系和管理體系以前,焚燒是暫時解決污泥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 污泥zui終去哪里?填埋是消極的簡易處置,焚燒是無奈的過渡性處置,科學農用才是積極的處置。因此,填埋肯定比亂扔好,但是得找到場地;焚燒肯定比填埋好,但得治理好煙氣;農用比焚燒好,但得嚴格管理。 根據以上結論,我們該做什么?首先,現在不管怎么處置,總比隨便傾倒好。其次,我們需要踏踏實實地對污泥成分進行檢測。一直在說污泥的危害,但沒有幾個城市能拿出污泥泥質的數據,沒有數據一切無從談起。 |